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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管理处职责范围

  1.按照学校长远规划和发展远景,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,制订学校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,修改、补充、调整校园总体规划。

  2.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、可行性研究、初步设计等项目审批工作,负责办理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、开工许可等前期手续。

  3.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,编制招标文件,办理招投标相关手续;依据招标结果,起草合同文本,组织合同评审,完成合同备案。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洽商、设计变更的审核及论证。

  4.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管理,落实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、质量控制,组织工程竣工验收。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成品保护和固定资产移交,以及交付使用后在保修内的维护工作。

  5.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,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,落实各项基本建设费用审查支付,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完成投资审计和财务审计。

  6.负责基建工程档案的归档、移交、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