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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学基础知识

一、建筑物的用途分类及特点

1、民用建筑

指供人们生活、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。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。

1)居住建筑

供人们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。住宅建筑:住宅、公寓、别墅等。宿舍建筑:单身宿舍、学生宿舍、职工宿舍等。

2)公共建筑

供人们从事社会性公共活动的建筑和各种福利设施的建筑物。

⑴教育建筑: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、高等院校、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等。

⑵办公建筑:各级立法、司法、党委、政府办公楼,商务、企业、事业、团体、社区办公楼等。

⑶科研建筑:实验楼、科研楼、设计楼等。

⑷文化建筑:剧院、电影院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档案馆、文化馆、展览馆、音乐厅、礼堂等。

⑸商业建筑:百货公司、超级市场、菜市场、旅馆、饮食店、银行、邮局等。

⑹体育建筑:体育场、体育馆、游泳馆、健身房等。

⑺医疗建筑: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、康复中心、急救中心、疗养院等。

⑻交通建筑:汽车客运站、港口客运站、铁路旅客站、空港航站楼、地铁站等

⑼司法建筑:法院、看守所、监狱等。

⑽纪念建筑:纪念碑、纪念馆、纪念塔、故居等。园林建筑:动物园、植物园、游乐场、旅游景点建筑、城市建筑小品等。

⑾综合建筑:多功能综合大楼、商住楼、商务中心等。

2、工业建筑

工业建筑是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各种建筑物、构筑物的总称,通常将这些生产用的建筑物称为工业厂房,包括车间、变电站、锅炉房、仓库等。

二、建筑结构的分类

1、按建筑结构的材料分类

1)砖木结构:

这类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用砖、木构成。其中竖向承重构件如墙、柱等采用砖砌,水平承重构件的楼板、屋架等采用木材制作。这种结构形式的房屋层数较少,多用于单层房屋。

2)砖混结构:

建筑物的墙、柱用砖砌筑,梁、楼板、楼梯、屋顶用钢筋混凝土制作,成为砖—钢筋混凝土结构。这种结构多用于层数不多(六层以下)的民用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,是目前广泛采用的一种结构形式。

3)钢筋混凝土结构:

建筑物的梁、柱、楼板、基础全部用钢筋混凝土制作。梁、楼板、柱、基础组成一个承重的框架,因此也称框架结构。墙只起围护作用,用砖砌筑。此结构用于高层或大跨度房屋建筑中。

4)钢结构:

建筑物的梁、柱、屋架等承重构件用钢材制作,墙体用砖或其他材料制成。此结构多用于大型工业建筑。

2、按建筑结构承重方式分类

1)承重墙结构

它的传力途径是:屋盖的重量由屋架(或梁柱)承担,屋架支撑在承重墙上,楼层的重量由组成楼盖的梁、板支撑在承重墙上。因此,屋盖、楼层的荷载均由承重墙承担;墙下有基础,基础下为地基,全部荷载由墙、基础传到地基上。

2)框架结构

主要承重体系有横梁和柱组成,但横梁与柱为刚接(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通常通过端部钢筋焊接后浇灌混凝土,使其形成整体)连接,从而构成了一个整体刚架(或称框架)。一般多层工业厂房或大型高层民用建

筑多属于框架结构。

3)排架结构

主要承重体系由屋架和柱组成。屋架与柱的顶端为铰接(通常为焊接或螺栓连接),而柱的下端嵌固于基础内。一般单层工业厂房大多采用此法。

4)其他

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建设一些高层、超高层建筑,上述结构形式不足以抵抗水平荷载(风荷载、地震荷载)的作用,因而又发展了剪力墙结构体系、桶式结构体系。

三、建筑高度分类

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:低层:3层及3层以下;多层:4层至6层;中高层:7层至9层;高层:10层及10层以上。

2、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,大于24米者为高层建筑(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)。

3、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。

注: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(GB50352-2005)。

四、房屋构造组成

房屋构造主要有:地基与基础、墙或柱、楼板与地面、门窗、楼梯、屋顶等组成。